Monday, January 25, 2010

校园选举不是执政党的训练中心而已!


大专生的校园选举又来了。今年推行的电子投票是一个课题。很多所谓的领袖表示这个电子投票是为了省时间,省了很多人力。到底这校园选举是为了校园民主还是为了省时间呢?

国家吹反风,校园也会有效应,亲学生阵线的支持率节节上升,这不是一个好现象吗?校园是一个培育国家未来主人翁的地方,我们也知道一个国家必须要有不同的声音来互相制衡才能达到一个好的目标。无论以后你当了执政党的领袖或成为反对党的领袖,这都是为了国家好的,因为一个国家的民主发展里程碑也必须涵盖两线制的。

很多人说亲学生阵线的学生代表都会加入反对党,那时校园就变成培育反对党领袖的温床。难道这是一个问题吗?为何他们会加入反对党?这是执政党要自我检讨的地方。最令人觉得搞笑的,难道国立大学只能培育执政党领袖而不能培育反对党领袖吗?

长期的演变,我们发现国立大学逐渐开始变成了国家执政党的培训中心。任何与政府持不同意见的阵线都会遭到无理的对待。其中最广为人知的莫过于学阵执政校园的活动财务预算大大被消减,然后给予一个理由辩称学校没有足够的资金。

校园能培育出反对党领袖也是一种成绩,但是往往一些人的心态却并不是那么认为的。我不能理解的是为何亲学生阵线就是反对党呢?难道他们不是为了学生吗?难道他们不是学生代表吗?是谁把他们归类的?这是一个非常好的探讨。学校只不过是提供一个空间予学生学习认识民主选举,而不是制定民主的进展。校园民主是完全能体现出一个国家未来主人翁的想法与理念。如果这些都被抹杀的话,那么国立校园选举的目的已经不存在了。


大学生们,这是一个机会让你们决定国家的命运之一,让你们的那一票告诉全马来西亚的人,我们需要的是一个公平民主的校园选举,而不是花样十足维护某方阵营的选举。校园的民主捍卫是由你们决定的。

Tuesday, January 12, 2010

极端是人制造的!



最近发生了很多攻击教会的事件,整个社会被宗教冲突的烟雾笼罩了。情况真的那么严重吗?这些攻击教会的人全都是回教徒吗?又或者说这些攻击教会的行为全都被回教徒接受吗?

昨晚出席了雪华堂的“探讨阿拉字眼使用”论坛,出席者多数是马来朋友,回教徒的朋友们。华裔朋友恰恰相反地极度少人,比率来算,华裔只有20%。

还未出席前,很多人说:“不要去啦,等下会发生暴乱,我们会遭殃的。反正都不管我们的事!”有些人还说:“讨论来讨论去都没有结果的,等下打起来就惨咯,等下他们攻击我们呢?他们疯了!”

出席前,我确实是不能怪他们这样说,因为整个环境确实告诉了我们不安宁的成分很高。出席后,由于礼堂里头的音响系统不是很好,无法集中听下去,听了前面4位教授发表意见后,我就离开到外头去。外头很多回教徒朋友,我就走过去与他们聊天听一听他们的意见。

原来情况并非我们看到的那么糟糕,很多回教徒朋友都是很理智甚至很理性地分享他们自己的看法。他们的想法并非如此极端,他们的出发点都很中庸的。并非像那些大喊大叫的示威者,或者是攻击教会的人。回教教义原本就是好的,甚至过了长的时间,回教教义也是好的,并无所谓的极端思想。他们还告诉我,阿拉字眼不应该被滥用,若被滥用可以在法律上控告他们,但并不是很认同“禁用”。因为阿拉字眼是很神圣的,所以他们很注重。

我想出席这次的论坛真的获益不少,因为可以听到许多回教宗教学教授的看法,也可以接触许多回教马来朋友。各位,我们要关心问题的泉源,担心是好事的,但不要什么事都当着是社会大乱来看,反而会制造社会恐慌而已。

以下是当今大马全场的报导。

http://malaysiakini.com/news/121732

Wednesday, January 6, 2010

转贴:“我的宪法”运动,打造公民意识

 

你当了马来西亚人多久?


10年?20年?你了解马来西亚的最高法律吗??你了解多深??

“我的宪法”运动,打造公民意识

大马律师公会最近成立了宪法法律委员会,推展“我的宪法”运动,准备以更简易的方式为民眾解释联邦宪法,让国人更瞭解宪法,改变国內各阶层对待宪法──马来西亚立国根本──从上而下的態度。

在理论上,宪 法是联邦的最高法律,没有任何其他法律可以超越宪法。三权即立法、行政和司法一旦违宪,我们也可以將之带上法庭挑战。宪法也是国家的政策大蓝图,即是国家 治理架构的根基。简明来说,宪法是关於这个国家如何操作的规则手册,它阐明了这个国家依循的民主制度,国家各阶层管理机关的权力限制和国民的权利。

国父东姑阿都拉曼在宣佈独立时就完好地勾勒出宪法的愿景:“这个国家必须建立在自由和公平原则上,並不断为其人民谋求最大福利和幸福感。”
自独立以来,儘管我们顺利渡过了各种政治和社会情势变迁,在政经文教各领域的发展上取得了不俗的成绩,然而,宪法仍未真正成为我国持续进步的领航者。国民仍对它缺乏了解,很多时候在各个层次,宪法精神並没有获得实际遵循。

东姑所勾勒的 愿景,从多个层面审视,尚未达到目標:国会议员的议政水平仍有待提升,立法机关往往成为口水战场;在州立法议会方面,以霹雳州为例,变天之后產生的宪政危 机,至今仍未见平息和解决。这在在影响了中央和州议会的立法素质,也导致立法议会无法监督和制衡行政,维护人民的利益。

行政团队包括 中央和州內阁,在制定各项政策时理应是以民为本,但很多时候我们发现,许多政策和措施背后都带有浓烈的政治目的,每每制定某项政策,不是重於能够为人民带 来哪些实际利益,促使国家进步,让人民感觉更有保障,反之是为了达到某个阵营的政治目的,或者急为贏得下届大选铺路。后两者目標不是说不行,而是不应该置 於人民利益之上。

司法独立亦未 让人看到满意的改善程度。至於警方的表现,在打击罪案方面的力度和效率虽然让人耳目一新,唯这必须持之以恆,不能只是为了达到关键表现指標,为了做而做。 反贪委会因为赵明福坠楼事件而形象严重受损;最近公布的全球贪污印象指数,我国表现和排名继续下跌;林甘案件因为找不到关键证人,是否续查和提控,首相署 部长、总检察署和反贪委会各有说词;再加上总稽查司报告揭露的各种弊端,还有巴生港口自由区的调查工作怠慢无成效,令国人对国內反贪表现极为失望。

在教育方 面,不断有人强调语文教育对塑造爱国精神和加强国民团结的重要,忽视了宪法保障多元源流教育体系和各族学习母语的权利;宗教方面,有人为了本身政治议程, 试图实施不符合宪法精神的宗教条例和政策,最近一名前宗教司被雪州宗教局以无准证传授教义的罪名提控,令人反思我国的宗教政策似乎反道而行,变得更保守和 僵化。国家干训局课程一再被揭露向学员灌输种族分裂主义和极端思想,也是不符合宪法精神及“一个马来西亚”理念的实例。

当一再有人不 遵从、不承认宪法,或制定的法律和政策违背宪法精神,这个国家的根基就会动摇。国民须具备宪法知识,始能分辨和解读各种法律和政策是否公正、公平和不违 宪,进而保护自身的权益。国民对宪法有深入认识与醒觉,是建立国民身分认同和促进国民团结的关键。当国人对宪法缺乏了解、无从下手,民眾对宪法就產生了错 误的认知,进而削弱了国家身分的认同感。

据了解,公务员考试也只是测试很基本的法律知识,在无法完好掌握法律和法治概念下,人们容易错误詮释法律,对法律作各自表述,以符合本身的利益和偏见。国家管理人不能只是一再强调权力和特权,而忽视更重大的责任和义务。

我们只是在学校周会或官方活动宣读国家原则时,表达“维护宪法”,这是不够的。我们必须有更多机会接触宪法,才会对宪法有更深入的了解。
公民课是使学生认识公民角色、培养公民意识和德行,充实公民知识、发展公民参与能力、传递社会主流价值、强化国家认同、促进族群和谐、发挥社会整合的最佳管道。世界各国都很重视在中小学实施公民教育,而且很多是独立设科。

美国是移民国家,不但设有独立公民课程,甚至其他一些课程如歷史、地理等,也围绕公民教育以协助培育公民为其主要目的之一。在英国、法国这些歷史悠久的国家,更是自由民主的发源地,也有独立设科,规定高中学生必修公民、法律与社会课程,以加强公民教育

有教育和社会 学者认为,高中是社会化的重要阶段,高中生即將迈入成人阶段成为公民,並涉入政治生活,因此最好能规定高中生必修公民科。教育不能只是培养科学、数学和商 业等人才,更要將每一个专业人才教育成公民,因此,所有学生不分专业都必须掌握文化和切身知识,尤其是正面临自由民主转型、国家认同与全球化问题的国家, 强化公民教育更是理所当然。

我国中小学儘管设有公民、地方研究和道德教育,唯宪法这一部分必须等到学生有机会或选择上中六修读普通试卷时,才有机会接触。在大学阶段,也只有法律系学生才修读宪法,接触时间显然太慢和迟。

鉴於我国中小 学科目繁多,宪法可以不必成为单一科目,但必须列入公民课或道德教育。明年开始,教育部將在各源流小学第一阶段推出《马来西亚,我的国家》新科目,还不晓 得宪法是否成为重要的学习內容。公民课程內涵必须包括哲学、伦理、宪法、社会、政治、经济、法律等,才算完整,这些都是我国学生极少机会接触的知识,在应 试教育和文凭至上的社会观念衝击下,这些知识更被视为无实际价值和用途,这种观念和心態是短视和狭隘的,不利於提升国家公民意识和拓宽环球视野。

无论如何,宪法不能用填鸭式和应试教育方式灌输,必须更注重学生的思辨能力。换言之,我国教育制度得全盘改进,才能有效落实宪法教育!


               
星洲日报/广场话题.文:张立德.2009.12.20


也许你会觉得这篇文章太长了,但这是必须读的,如果你连宪法都不知道,你以后如何在马来西亚生存呢?

蒲厅论坛:如果你连自己的权益都不知道,你如何当马来西亚人?